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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9-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保护视力色:杏仁黄秋叶褐胭脂红芥末绿天蓝雪青灰银河白(默认色)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农业和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为全面增强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建设防洪减灾安全体系和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作为加快建设和谐余姚和幸福城市的重要保障,把配套先进的农田水利设施作为加快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治理水生态环境作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把推进智慧水利作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增强水利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2、目标任务。到2015年,形成与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利发展新格局,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走在宁波乃至全省的前列。主要目标是:
  ——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安全保障体系。余姚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区以外的集镇及农村段的姚江堤防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海塘堤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余姚城区及集镇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其中低洼地区围圩电排工程标准达到10年一遇。农田排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完成万方以上山塘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重要水闸、泵站等水工程的险情隐患;穿镇过村重要小流域治理基本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
  ——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基本完成区域调水蓄水工程建设,新增供水能力5000万立方米/年,总供水能力达到40300万立方米/年;城乡原水供水能力达到60万吨/日。城乡生活用水及重要工业用水保证率达到95%;一般工业供水保证率达到90%;农业灌溉保证率达到85%~90%。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51立方米以下;实现生活、生产、生态水资源优化配置。
  ——进一步推进水生态修复保障体系。全市“一大三中”4座水库水质进一步改善,其他重要饮用水水库水质保持稳定向好,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主干河道成为城市生态景观的依托,市区建成区河网治理率达到100%,重要镇区及中心村水环境得到综合治理;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70%,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到70%以上。
  ——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体系。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90%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中适宜建设面积65%以上,田间灌排设施全面改善,农田水利的防灾抗灾能力显著提高。
  ——进一步完善水利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面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利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3、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摆在工作的首位。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兴利除害结合、建设管理并重、治标治本兼顾,城市乡村、流域区域、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协调发展。三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深化水利管理改革,加快推行智慧水利,建设富有余姚特色的现代水利发展体制。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投入的水利投融资机制。
  二、加快防汛薄弱环节建设,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4、大力推进防洪治涝工程建设,提升我市防洪减灾能力。重点实施姚江干流(中舜江闸至蜀山大闸段)防洪整治工程, 提高姚江干流两岸的防洪能力,减轻干流区两岸平原的防洪排涝压力;陶家路闸外移扩建工程及陶家路闸排涝干河整治,全面提高姚西北地区向北排涝能力;食禄桥江整治工程,有效缓解候青江的排水压力,解决马渚中河与西江之间大片农田的排涝;临海浦出海闸外移工程,满足围涂四期围垦土地排涝要求;城区河道整治工程,实施候青江等城区河道整治,进一步提升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水环境;陶家路江二期整治工程,进一步增强北排能力;浦塘加固工程,对姚东部分浦塘进行加固,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洪体系。
  5、全面推进水利工程除险加固,确保水利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山塘水库进行治理,完成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内所有山塘的治理工作及全市万方以上山塘的治理工作;小流域治理,以防洪减灾为中心,科学制订小流域防洪标准和综合治理规划,完成北溪等19条大溪38千米长的防洪堤建设,使堤防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水闸改造工程,对第四堡排涝闸、东家沿东闸、沙渔浦闸等80座水闸进行加固改造。
  6、加快“智慧水利”建设,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和指挥能力。加快水雨情遥测系统、实时工情图像监控系统、监测预警体系、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和城市水文站建设。“十二五”期间在现有的决策支持系统基础上进行更新和改造,同时建设灾险情报送及灾害评估系统,实现防汛基础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实现防汛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和管理,实现各类防汛业务项目的集中管理;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增强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建设。
  7、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社会管理体系。实现防洪理念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根本转变,全面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防汛抗旱联动机制;尽快建立防汛抗旱督察制度,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基层气象监测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巩固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成果;建立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和群防群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修编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和应急调度方案;建立各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管理制度;大力宣传普及避险救灾知识,提高公众的避险自救能力。
  三、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利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8、进一步加强农村(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建设,夯实“三农”建设的基础。重点实施村级生态河道建设,加快农村水环境治理,“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进新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以水系沟通、拓浚、生态护岸、景观绿化为主要内容,在实施50个村共整治102条村级生态河道的同时,积极推进宁波市镇级水环境示范镇建设;河道疏浚工程,对市级、镇级等河道进行全面疏浚,疏浚土方量1100万立方米;经济型喷滴灌,新发展经济型喷滴灌2.2万亩,新发展畜禽场微喷灌10万平方米,加强灌排渠系建设,改造渠道和排水沟550千米,同时,认真完成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任务;加大骨干泵站改造力度,计划改造泵站150座;小水电建设工程,重点完成老电站更新改造和提升工程。
  9、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并重,切实提升城乡水资源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和保护的一体化工作,使工程布局与生产布局更加协调,设施功能更加完备,防洪减灾、供水和水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对现有二座海涂水库进行整合,新建一座占地5300亩,总库容2000万立方米的新海涂水库,同时再新建二座供水能力分别为10 万立方米/日、8万立方米/日的姚北和姚东水厂,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网络体系。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快集污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提升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实施四明湖水库环湖生态环境建设一期工程;在梁辉水库和陆埠水库管理范围建立完善水资源保护保障工程“366”措施体系;积极推进四明山片区统筹发展,全面启动涉及四明山片区11个乡镇99个村10.4万人口的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使其成为政府又一惠民工程。
  10、大力实施海涂围垦和标准海塘建设工程。为解决我市人多地少矛盾,破解发展过程中的土地资源瓶颈,继续大力实施海涂围垦工程,“十二五”期间,实施四期5.5万亩围涂工程,同时,启动三期围涂工程,全面完成百年一遇标准海塘建设。
  四、强化水利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1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编制和落实实施方案,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三条红线”。完善和深化市域内水资源配置方案,探索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有效途径。科学制定和切实执行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建立相应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计量和考核管理,逐步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
  12、强化水域保护,提高河道管理现代化水平。切实加强水域保护意识,从规划着手抓好水域保护工作。编制落实骨干河道详控规划,明确河道功能、规模、管理范围;界定规划河道岸线、堤线及管理范围“三条线”。建立基层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监管制度,加强河道岸线、堤防的管护,维护河岸、堤防安全。进一步推进河道管理水政巡查实时监控等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河网水系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13、加大依法治水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国家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与执法。继续加强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水工程管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执行区域、行业规划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等制度。加强基层水政监察网络建设,加强水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认真开展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水利基本情况。编制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14、逐步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分类水价制度,推进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重污企业差别水价及工商企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合理补偿供水单位成本费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继续保持水利建设高投入态势,进一步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5、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积极筹措财政水利资金,发挥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水利的专项投入,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综合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不低于20%;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征收、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对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
  16、进一步发挥水投公司对重点水利工程的资金保障作用。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继续保持水利建设高投入态势,水投公司要按照以水带地、以地养水,滚动开发的原则进行运作,进一步运用现有水利国有资本,投资、建设和开发各类水土资源,壮大自身实力。同时,拓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筹资、融资渠道,多渠道、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努力探索和建立全市水利建设投入与产出良性机制,保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水投公司运作,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给予最大限度地政策扶持。
  17、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积极开展水利项目、设施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推进洪水保险。要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落实国家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鼓励社会资本建立水利企业,或投资水利项目、参与水利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水利发展环境
  18、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防台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乡镇(街道)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水利财政投入、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工程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督查考核。
  19、加强部门合作,健全水利服务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建立健全水利服务组织。要健全完善市、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建立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完善乡镇(街道)水利站(水管站)的设置,充实乡镇(街道)水利服务人员,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水资源管理、防汛防台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
  20、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要加大力度宣传市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将设立奖项,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征集部门:余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01 截止日期: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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